最新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於民國112年正式通過,這一重要法規的更新不僅提升了觀光產業的競爭力,更為地方經濟注入新的活力。透過這些修正,我們能更有效地推動觀光資源的整合與創新,促進可持續發展。
標籤: 發展觀光條例
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或觀光產業經營者僱用之人員,違反依發展觀光條例所發布之命令者,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?
根據《發展觀光條例》,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或觀光產業經營者若違反相關命令,將面臨嚴格的罰鍰。這不僅是對個人行為的約束,更是維護觀光產業形象與旅客權益的必要措施。唯有嚴格執法,才能促進觀光業的健康發展。
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所指之觀光旅客定義為何?
根據《發展觀光條例》第2條,觀光旅客的定義不僅限於短期訪客,更涵蓋了所有因旅遊、休閒或商務目的而來的個體。這一明確的定義有助於促進觀光產業的發展,吸引更多國內外旅客,進而提升經濟效益。